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安徽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休宁县东临溪镇曹坞地块详细规划》。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5年01月22日—2025年2月20日)
二、公开方式
1.公示地点: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楼公告栏。
******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zwgk/public/******/******.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休宁县东临溪镇曹坞地块详细规划》意见”字样。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通运输大楼4007室(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金凡
联系电话:******
休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