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山市“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5万元以内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5.采购需求:深化“以竹代塑”应用推广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以竹代塑”应用推广重点任务。
6.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①③④⑤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采购方对拟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第②项在资格性审查时进行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时间)。
******委员会(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市政府6楼市发展改革委)。
******委员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地址: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市政府6楼市发展改革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六、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屯溪区天都大道1号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