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第9再生水厂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施工 / 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如下补遗,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如下。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4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二)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3)入围条件:市政施工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限制投标的情形第(18)未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的(仅适用于要求信用评价的)。”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5)信用得分评分标准“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信用标得满分;C级信用标得满分的70%;D级信用标得满分的50%。联合体投标的,按照组成联合体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最低的作为联合体信用等级。投标人因未主动接受信用评价登记,其投标所用资质类别无有效评价结果时,其信用标为0分。”修改为“所有通过上一评审环节的投标人(联合体)中信用得分均以满分计。”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调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